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壹級:
可承擔各類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1、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變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的水、暖、電及非承重墻的改造。2、建筑美術設計職稱包括建筑學、環境藝術、室內設計、裝潢設計、舞美設計、工業設計、雕塑等專業職稱。
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下的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的安裝,非標準鋼結構件的制作、安裝。
注:工程內容包括鍋爐、通風空調、制冷、電氣、儀表、電機、壓縮機機組和廣播電影、電視播控等設備。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和電子工業環境工程、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下的電子系統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1、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2、電子工業環境工程。3、電子系統工程。4、建筑智能化工程。5、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計算機、電子、通信、自動化、電氣等專業職稱。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貳級:
可承擔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1)一類高層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2)火災危險性丙類以下的廠房、倉庫、儲罐、堆場。
注:民用建筑的分類,廠房、倉庫、儲罐、堆場火災危險性的劃分,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確定。
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叁級:
可承擔下列鋼結構工程的施工:
(1)鋼結構高度60米以下;
(2)鋼結構單跨跨度30米以下;
(3)網殼、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33米以下;
(4)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總重量3000噸以下;
(5)單體建筑面積15000平方米以下。
注:鋼結構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主體承重梁、柱等均使用以鋼為主要材料,并工廠制作、現場安裝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
施工總承包叁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筑、工業建筑工程、構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智能化、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